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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
申请条件 |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
申报材料 |
贷款申请表,企业经营合法证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企业财务报表等经营情况资料,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表,股东大会决议等企业文件资料,缴纳社会报险记录,企业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反担保材料等。 |
办理程序 |
1、企业向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所需资料,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将审查资料、现场核实; 2、审核合格后,企业申请贷款资料将会提交由人社、财政、银行、担保机构等部门组成的联合会审,具体会审申请企业资质、项目资料、贷款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项目。 3、会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企业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发放贷款。 |
办理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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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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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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